关于办理2009年度考试合格人员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公布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精神,请相关单位抓紧通知考生办理发证有关手续。
一、请省直单位合格人员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考试合格人员需交纳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其中两张分别粘贴在登记表相应位置,另一张粘贴在第一张登记表的左上角,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
三、请考试合格人员于2010年6月16日之前将《合格人员登记表》及有关资料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建造师办公室。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406室
联系电话:0371-68080730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