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监局《关于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4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4、5日两天。请各单位按《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同去年,即除泰州市(并入扬州市)、宿迁市(并入淮安市)两市之外,其他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场。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即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题型设置不变,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考试实施中请监考老师提醒考生:1. 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3.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其余3科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时严格检查。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点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报名工作
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新老考生分别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28日-5月31日。
考生可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请考生如实填写《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新、老考生分别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新考生请于2010年6月1—3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选择宜兴市报名点的考生到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院6号楼305室,宜城镇教育西路1号,联系电话:87986257)进行资格确认,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还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新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应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完整并盖章)
(二)老考生在网上审核通过后, 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3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6月21-30日(工作日内)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6月22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特别提醒:老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外省转入我省的老考生请提前与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联系开具转考证明。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终审的考生可于8月24日起登录报名的网站(WWW.WXR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点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都应认真复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点审核时应仔细核对考生报名表上所填“报名点”是否与审核收费点一致。不一致的请考生到所填报名点审核交费。
3、各报名点应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装订好并按照报名序号从小号到大号依次整理,整理后在网报后台系统手工设置收费标记。
4、各报名点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通过确认考生的信息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收费点”一致,否则,审核收费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市区”的考生不得到“宜兴市”审核点审核交费。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下述第2条办理。
2、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后,网上就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打印后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应在资格确认前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下载“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填妥后传真到85727361.传真一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重新登陆网站打印更改后的报名表。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10年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联系电话:025-85411863,传真:025-85411655;邮编:210042;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 709、711室。考生也可登录http://www.jssafety.ac.cn网址查询具体征订事宜。
九、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市物价局、江苏市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文件规定,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