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年度一级注册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豫人考函[2010]28号文件通知,现将2009年度一级注册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通知你们。接此通知后,请尽快通知每名考试合格人员并做好以下证书办理准备工作:
1、每名考试合格人员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采集室进行数码照相(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照相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至6月2日。
2、每名考试合格人员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三张照片(两张贴在“登记表”上,另一张背面写上单位,用曲别针别在表上),在表格左上角加盖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填写“登记表”时,统一将证书取得时间栏填上考试时间,类别、证书号码、证书管理号栏不填;下面二个“审批意见”栏也填上级别、时间(统一填为2010年5月25日)手续齐全后,由主管单位统一收集于2010年6月10日前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