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9月11、12日进行。请各单位按照《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等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科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其中,“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通过200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尚未领取到证书者,可提供当地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前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须知(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3、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含“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现场确认、支付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网址为无锡市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6月6日。
(二)报名程序:
1、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或“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分别报名。特别提醒:老考生在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
考生可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考生及时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2、网上报名的新考生及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须于2010年6月7—9日到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清明二村31号C区四楼无锡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内)进行资格确认并交费。宜兴市报名点的考生,统一到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确认(由于原人事局地址变动,具体现场确认地址请见六月初人才网最新通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及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现场缴费考生请在现场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如仍显示未交费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3、新考生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后打印),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4)符合免试条件报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评聘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4、报考“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后打印),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老考生报名:
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在报名系统可以“获取” 照片的直接在网上交费;不能“获取”照片的老考生,根据提示上传电子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未按期进行网上支付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中心将在6月22日后统一对选择需要财政票据邮寄的考生快递,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对选择到考试机构领取的考生请于6月21—7月2日(10个工作日内)到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清名二村31号,老年大学内,C区四楼419室)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2、考生打印报名表后,网上就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打印后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应在资格确认前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下载“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填妥后传真到85727361。递交一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重新登陆网站打印更改后的报名表。确认现场一律不受理信息更正。
3、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包括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可于9月2日起登录报名的网站(WWW.WXRS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都应认真复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5、报名点审核时应仔细核对考生报名表上所填“报名点”是否与审核收费点一致。不一致的请考生到所填报名点审核交费。
6、各报名点审核时应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装订好并按照报名序号从小号到大号依次整理,整理后在网报后台系统手工设置收费标记。
7、各报名点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10年6月12日前将通过确认考生的信息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8、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仍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系统》管理,其中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和科目名称及代码不变,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分别延用原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的专业代码和科目代码。取消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的专业代码。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亦采用此规则(见附件3、附件4)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