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市职改办字[2009]67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省、部属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9]43号)文件要求,结合金华市实际,为做好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5月8日至9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5月8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9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并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原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年限”是指从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工作时间均计算至2010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 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1月13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由单位统一集中或个人于2010年1月12日至14日,到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人教处(杭州市文一路306号,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省环保厅人教处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务必于2010年1月22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送交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10年2月3日至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2010年5月5日至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3。
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每人55元(含上缴国家20元),其他3个科目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35元(含上缴国家1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的具体事宜请登录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网站(www.china-eia.com)查询。
九、成绩公布。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并下载考试成绩。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要求严、标准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地人事和环保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 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 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