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9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10月23、24日两天,请各单位按照《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各省辖市(宿迁除外)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新老考生分别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6月20日。
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考生如实填写《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新、老考生分别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新考生请于2010年6月21—23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各报名点确认地点见《网上报名须知》,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还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新考生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应根据需要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完整并盖章)
(二)老考生在网上审核通过后, 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3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7月12-23日(工作日内)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7月14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特别提醒:老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外省转入我省的老考生请提前与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联系开具转考证明。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终审的考生可于10月19日起登录报名的网站(WWW.WXR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点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都应认真复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点审核时应仔细核对考生报名表上所填“报名点”是否与审核收费点一致。不一致的请考生到所填报名点审核交费。
3、各报名点应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装订好并按照报名序号从小号到大号依次整理,整理后在网报后台系统手工设置收费标记。
4、各报名点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10年6月25日前将通过确认考生的信息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收费点”一致,否则,审核收费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江阴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交费。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下述第2条办理。
2、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后,网上就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打印后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应在资格确认前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下载“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填妥后传真到85727361.传真一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重新登陆网站打印更改后的报名表。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的征订工作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考试用书(见附件二)的征订。
九、收费事宜
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