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关于办理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公布2009年度一级注册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豫人考函[2010]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及考生接到通知后,从“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
二、2010年6月25日前,合格人员将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表格左上角填写考生办证序号)、近期一寸照片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登记表相应位置,另一张粘贴在登记表的右上角)交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逾期未交者,转入下季度同类证书一并办理。
三、具体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