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人专[2010]72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注建[2010]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做好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我市考生网络报名、单位初审后的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6-8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市属及宁波保税区、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所属单位考生到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办公室窗口,联系电话:87116422,87134800)确认。各县(市)、区所属单位考生在当地人事(劳动人事)部门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需提供的材料:
现场办理报考条件审查手续时,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基础课考试通过证明(报考专业课的人员)及反映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历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重考人员,只须提供 “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年度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
四、报名工作中注意事项:
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工作年限;
2、考生已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或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