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发〔2010〕74 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建设(和市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3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上午9时起至2010年6月25日下午17时。自6月25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6月25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缴费确认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一楼人事代理大厅,联系电话:85593775、85597377)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备齐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1。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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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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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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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估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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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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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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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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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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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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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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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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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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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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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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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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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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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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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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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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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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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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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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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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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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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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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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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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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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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的科目表示须自备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的周期为2年,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具备能力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文规定、粤价〔2002〕419号文: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房地产经纪人: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