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发〔2010〕69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建设(和市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35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8日上午9时起至2010年7月2日下午17时。自7月2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0年6月28日至7月2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缴费确认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一楼人事代理大厅,联系电话:85593775、85597377)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采用网上缴费、考后审核方式,网上交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3日上午9:00—11:30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4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从2004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已作变更,具体内容见附件5。
三、考试方式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考科目。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4科。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