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06]122号)和《关于调整全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的规定,参加考试人员应缴纳下列费用:
1、报名费:每人1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取。
2、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收取。
3、考务费: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