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费用
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551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10]80号)有关规定,按如下标准收取考试费:
(1)报名费:每人1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取。
(2)基础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9元,其中上缴国家考试主管机构的考务费每人每科24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收取;组织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3)专业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5元,其中上缴国家考试主管理机构的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收取;组织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摘自:晋建办综函字[2010]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