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0〕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工作
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初考、续考人员均需进行资格审查。
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单位报考人员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资格审查(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楼A座13层勘察设计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无主管单位的个人可在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会员部)或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考者于6月10日—7月10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网站,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4、考生携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
5、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0年7月10日-7月2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三、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月18日
0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0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19日
0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0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