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后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147号)和《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管理暂行办法》(闽建法[2002]105号 )文中,“已注册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后,可申请注册全国监理工程师,但应当办理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手续”之规定。为方便注册人员,规范注册申报工作,经研究,自2010年7月10日起,持有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在领取全国监理工程师证章的同时需提交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材料。有关注册申请材料如下:
一、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所需材料:
1、注销注册申请表、汇总表(表格可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 http://zczx.fjjs.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汇总表需提供电子文档,以U盘或光盘形式);
2、《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
3、证明注销原因的有效文件:全国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所在企业与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所在企业一致的,企业出具报告声明;不一致的,应提供原所在企业的解聘证明。
二、申请全国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另加1寸免冠正面近期照片一张,表格由“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生成)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注册系统发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学历或学位证、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聘用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4、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超过三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监理工程师执业行为核查情况登记表(表格可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 http://zczx.fjjs.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提交注册申报材料地点: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建设公寓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91-87615805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