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7月5日-7月10日。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一级注册结构基础考试每科另加60元,一级注册结构专业考试每科另加120元;二级注册结构专业考试每科另加12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科另加60元,专业考试每科另加130元。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四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03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科另加54元,专业考试每科另加70元。
4、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551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基础考试每科另加54元,专业考试每科另加60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如有需要收据的考生,请于2010年9月13日-9月17日到现场资格审查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收据。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摘自:《2010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