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通过报考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后才能参加考试,我区的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工作由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1、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0年7月19日至7月23日。
2、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及缴费地点: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3、报考人员在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考生需提供《报名表》2份及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续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2份及往年中任一年的准考证,若不能提供则按首次报考提供材料。
(2)首次报考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对照有关的报考条件,提供能证明本人设计业绩的工程项目结构设计部分的主要图纸(蓝图)及该蓝图图签部位的复印件1份。
4、报考人所提供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须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证明与原件相同方为有效。
5、请报考人员将报考材料交给本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有关表格的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