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17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2:00-4: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4:30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2:00-4: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组织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报考条件按照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评估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时,可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2010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直接登陆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aiwu.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流程选择相应的报名点(市直、莱城区、钢城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按单位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审核点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莱城区:莱城区政府办公楼三楼,莱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6118131;
钢城区:钢城区永兴路52号,钢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工资福利科--6891722;
市直: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8891060。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23日-7月3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7月23日-7月30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7月23日-7月31日
注: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考生应考时须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功能,《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一科不用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0年10月11日至17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市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收费标准,分别按照《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163号)和《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70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房地产经纪人每人每科70元。
六、考场设置
201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
莱芜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