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开始办理合格证书。
关于公布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和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组织)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 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 〕98 号)要求,现将两项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资格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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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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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
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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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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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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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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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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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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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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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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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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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成绩查询
三、 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时间:2011 年1 月17 日-31 日(节假日除外)。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 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办理资格证书。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 )合格人员2010 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 )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 )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 )和《2010 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
附件2 、3 可直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qdhrss.gov.cn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或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 rsks . qdhrss .gov.cn/“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并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报送考试中心,同时领取资格证书。
附件:1 .2010 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 2010 年度_______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