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各委办局、驻通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以及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广告师、质量专业资格、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职(执)业资格(水平)、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和二、三级笔译翻译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1〕31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此次各项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上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2011年3月1日—10日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即原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网站:www.jlzkb.com,下同)“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省(中)直驻通单位的考生、通化市(县、区)考生选择“通化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级别、专业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考生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0年3月1日至11日。
现场确认地点:省、中直驻通单位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市直现场确认地址: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新华大街499号市政府2楼。联系电话:0435-3916905、0435—12333)。县(市、区)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地点自行确定。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二、三级翻译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除外)。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
2011年3月2日—13日进行网上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自行在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且均可报考。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原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用书和培训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与省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57382、88952786。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查询:www.ceiaec.org。
(三)二、三级翻译笔译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站查询:www.catti.net.cn。
(四)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用书与省民政厅联系,电话:0431-87670030-8604、13500891526,联系人:吴志伟。
(五)质量、注册计量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六)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用书与中国农业出版社联系,网址:http://www.ccap.com.cn/Pages/Default.aspx。
(七)广告专业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广告协会联系,电话:0431—85279019、85279096,联系人:王博、孙玲。
六、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省人事考试网(原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考生可按当地职考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时须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
七、工作要求
1.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考试报名工作。认真做好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3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加强考场第一线管理,狠刹考场腐败歪风。对替考、假证件、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互相交换试卷、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等考试违纪违规的,取消考试成绩,2周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