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关于做好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畜牧兽医局,直属各牧场、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州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为全面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切实做好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根据《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做好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牧医字[2011]2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2010年伊犁州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在考点办公室和各县市的共同努力下,考试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2011年执业兽医考试工作相比2010年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形势更加严峻。主要是今年新增加了水生动物类考试。2011年水生动物考试部分将单独成卷,单独命制试题,考生单设考场,考试工作量增加。因此,各县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要在201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机构建设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加强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机构负责人、具体操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没有配齐人员的要抓紧配齐,已有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同时要做好与水利渔业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研究部署,加大宣传力度。根据《伊犁州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切实做好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
二、加强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工作宣传
各县市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执业兽医制度宣传力度,做到领导理解、社会了解、管理相对人清楚,提高社会对执业兽医制度的认可度和关注度。要积极宣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与执业兽医从业的关系,特别是加大对执业兽医从业准入范围的宣传力度,认真贯彻《关于做好〈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施行工作的通知》(牧医字[2011]16号),让兽医从业人员知道三年过渡期的要求,确保应纳入执业兽医从业范围的人员应考尽考。
三、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考试工作合力
各县市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创新沟通方式,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鉴于部分县市人员进行了调整,为加强沟通,各县市抓紧明确一名人员作为考试工作联系人,并于6月15日前将联系方式上报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兽药监督科(伊犁州考点办公室)。
联系人:农莉
电话:0999-8211502 13519985890
伊犁州畜牧兽医局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