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关于印发《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中评协[2013]27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中增设珠宝评估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3〕19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发布<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03〕3号),我们制定了《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简章》,现予印发。请组织做好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附件: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简章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中增设珠宝评估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3〕19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发布<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03〕3号)规定,现将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考试:
(一)取得珠宝评估相关专业(含地质类、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5年。
(二)取得珠宝评估相关专业(含地质类、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3年。
(三)取得珠宝评估相关专业(含地质类、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2年。
(四)取得珠宝评估相关专业(含地质类、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珠宝评估工作满1年。
(五)取得珠宝评估相关专业(含地质类、经济类)博士学位。
二、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报名程序
(一)首次报名
首次报名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原件、二寸免冠正面近照(浅蓝色底)3张、身份证复印件、最终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首次报名有两种方式:
1.信函报名。报名人员应在4月30日(以邮局邮戳为准)前,以信函形式将报名材料邮寄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珠宝评估专委会)。同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到考试专用电子邮箱(zbpgks@163.com)。
2.现场报名。4月20—21日(周六、日)在北京设现场报名点,报名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到珠宝评估专委会直接报名。
(二)非首次报名
非首次报名者,可直接从珠宝评估专委会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到考试专用电子邮箱。
(三)资格审核
珠宝评估专委会对报名人员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于5月15日前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珠宝评估理论与方法;珠宝评估案例分析。
考试范围:《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考试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珠宝评估理论与方法2013年8月31日
珠宝评估案例分析2013年9月1日
考试地点:北京
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试收费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核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021号)规定,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报名费为:
珠宝评估理论与方法30元
珠宝评估案例分析480元
2.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应于5月30日前以银行汇款方式将考试报名费汇至如下账户:
户名(单位名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银行账号:7111810189800000455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新兴支行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考生姓名、付款单位(开发票名称)。
七、准考证领取
考前报到时领取准考证。以信函方式报名的考生,持有关证书原件和身份证领取;其他考生持身份证领取。
八、考前培训
考生可自愿参加考前培训。参加培训的考生到考前培训点(北京,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国检珠宝培训中心)接受培训。
考试工作坚持考、培分开原则,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参与所有考试组织工作(包括命题、阅卷等)。
九、考试辅导教材
《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珠宝首饰评估》(地质出版社出版)、《珠宝首饰评估词典》(大地出版社出版)。考生可自愿购买。
十、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陆珠宝评估专委会网站查询报名、考试和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珠宝评估专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座2229
邮编:100013
网址:www.cas-gjac.org
电话(Tel):010-58276125
传真(Fax):010-58276122
考试专用电子邮箱(E-mail):zbpgk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