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土地登记代理人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成绩管理】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合格证书的发放及使用】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其合格证书在考后3个月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和相关证件及证明原件到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复核报名资格后领取。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经复核,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资格的人员,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不得领取合格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经济师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