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4年度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2014年度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4]5 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定于4月12日、13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4月12日
上午 8:30-11:00 工程咨询概论(客观题)
下午 13:00-15:30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客观题)
下午 16:30-19:0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客观题)
4月13日
上午 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客观题)
下午 14:00-17: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主观题)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7号)和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关于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问题的说明》(管发字[2003]03号)规定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一)报考条件
根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7号)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免试三科条件
根据《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7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以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为一个周期。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三科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问题的说明(管发字[2003]03号)
为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人发[2001]127号),做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首次考试工作,经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研究,现就报考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做具体说明:
1.凡符合《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论是否离退休,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以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2.《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的“从业年限”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3.《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中所称“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中所称“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原国家计委委托中咨协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8项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5.《实施办法》第六条(一)中所称“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人员”,是指符合考核认定的条件,但因受数量控制而未通过人员。这部分人员名单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6.《实施办法》第六条(二)所称获奖“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7.《实施办法》第六条(四)中所称“工程咨询类执业资格证书”,范围仅限于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考点设在太原市。
报考人员均须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报名,按照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试文件并遵守报名协议,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近期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成功表明已完成本次报名,届时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名流程,进一步倡导诚信报名、诚信参考,本次考试报名时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待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公布后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交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信息不可修改。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 2月17日至 2月25日
照片审核: 2月17日至 2月26日
网上交费: 2月17日至 2月27日
准考证打印:4月8日至4月11日
需领取交费票据的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4月12日-13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专业通过人员(在规定考试年度内规定的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专业通过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专业通过人员,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698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本次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2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收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八、其它
有关考试文件、网上报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067
有关报名条件、教材等方面的问题由山西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
联系电话:0351—4192493 4031727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2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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