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于6月14、15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和唐山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其他“地市”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
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17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
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2014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3月17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书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由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只有在各市考试机构完成对该报考人员后台资格确认工作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因此,各市务必于3月20日前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和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后台资格确认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结合工作安排和节假日安排自行确定。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网上报名开通时通过网站予以公布,网上缴费开始时间在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由各市考试机构当场明确告知。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书、200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3,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3月24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各1份进行复审,4月9日前反馈审查结果。考试结束后,上报合格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省局将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石家庄市和唐山市,用于试卷预订、准考证打印等考务管理工作。试卷预订采用GPTMIS系统,试卷预订单由系统自动生成。两市在收到报名数据后,及时打印试卷预订单、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生成的试卷预订信息一并于4月25日前上报我局职称考试处;5月16日前上报GPTMIS考试数据库和考场资源表(附件4)。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6月8日至1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四、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必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七、根据发改价格[2010]2466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每人每科72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22元),二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每人每科6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8元)。
八、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九、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十、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石家庄市、唐山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局职称考试处。
附件:
1、2014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4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3、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4、考场资源表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附件1
2014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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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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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至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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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采集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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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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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和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后台资格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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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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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免试表、免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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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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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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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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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复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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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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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唐山市上报试卷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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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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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唐山市上报考场资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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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至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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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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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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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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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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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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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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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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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一级计量师考试成绩(二级计量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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