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4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是国家职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方式进行,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一)申报条件
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依据(国人部发[2006]1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1、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3、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助理工程师或初级职业水平任职资格,并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此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1、具有助理工程(或初级职业水平)证书;
2、通信工程及相近专业学历毕业后,从事通信专业技术工作大专满七年以上,或本科满五年以上,或硕士满两年以上、博士毕业;
(后取得学历或其他专业毕业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符合冀职改办字[2009]128号文件《河北省通信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四、五、六、七条的规定要求。
申报人员从事通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资历及取得学历年限的计算,外语、计算机免试年龄均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二)申报专业
申报初级职业水平的人员,申报专业为“通信技术”,不再细分专业类别。
申报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的人员,要根据本人从事的具体专业技术工作,分为五个专业类别(见附件1:专业类别与范围)进行申报。
(三)专业考试科目及教材
1、初级职业水平考试人员:
(1)通信专业综合能力考试,参考教材:《初级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2)通信专业实务考试,参考教材:《初级通信专业实务》。
2、中级职业水平考试人员:
(1)通信专业综合能力考试,参考教材:《中级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2)通信专业实务考试,按报考专业分别考试。
参考教材分别为:
《通信专业实务-传输与接入》
《通信专业实务-交换技术》
《通信专业实务-互联网技术》
《通信专业实务-终端与业务》
《通信专业实务-设备环境》
(以上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014年国家对各科目均增加辅导教材,在报名系统中有购买教材的网站链接,请考生自行订购)
(四)考试工作步骤
1、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
考生需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上传照片(免冠一寸、白底电子照片、大小为:15KB-45KB)、打印准考证、业务咨询、查询成绩等。
网上报名系统的注册/登录/填写帮助文件可在《河北省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系统》的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
考生报名系统或登录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
2、考试资格审核确认
(1)由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签署意见,审核截止时间:2014年7月10日。
(2)由省局职改办复审确认,网上回复考生。
3、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至8月31日。
4、考试时间、地点
全国统一为9月13日,地点:石家庄。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公布考试成绩、填报资料
考试合格者,核发相应级别的职业水平证书,需考生单位统一报送下列资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见附件13:常见问题解答)。
(2)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还需提交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以上两种证书,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省公司负责审核本单位考生原件,向局职改办提交经审核签字盖章的复印件)。
(3)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4)证件照片(照片要求见附件13:常见问题解答)。
(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周之内报送)
6、往年中级水平考试合格并符合工程师申报条件人员
9月20日至10月10日报送评审材料(同工程师申报评审材料),并于9月20日~9月30日网上缴纳评审费用,160元/人。
7、考试费用
140元/人(两科含报名费)
(报名同时网上交纳。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退费,请考生依据申报条件要求,慎重填报)
收费依据(冀价行费[2013]52号)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