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宁夏考区2014年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4年08月04日
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关于组织2014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通知》(质监公字〔2014〕4号)的要求,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定于2014年11月14日-16日进行。现将宁夏考区本次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个人所在单位、服务的监理项目或户籍(以身份证标明的为准)所在地为宁夏者可在宁夏考区报考,并同时满足下列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5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三)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报考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上述两类报考者须同时满足以下相关工程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
1. 获博士学位当年。
2.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 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第二学历),第二学历获得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7. 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第二学历),第二学历获得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8. 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二、免考规定
参加2012年、2013年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者,其合格科目可免考。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相应科目。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zjz.mot.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自助打印出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审核单位进行现场审核。经现场审核合格的考生,报名有效。
报名审核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现场审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宁夏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2楼220室
咨询电话:0951-6076519、6076912
传真:0951-6076570 邮编:750011
四、考试范围
本次考试大纲使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大纲(2014年版)》。
五、宁夏考区考试主要节点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考生网络报名时间:8月20日—9月10日;
(二)考生资格现场审核时间:9月11日—21日;
(三)考生资格公示时间:9月22日—10月2日;
(四)考生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0日—11月13日;
(五)考试地点:宁夏银川市(以准考证为准);
(六)各科目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安排在11月14日-16日,详见下表。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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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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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
(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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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
(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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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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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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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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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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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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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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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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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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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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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公路机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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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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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合格证
(一)报考者相应科目全部达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颁发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合格证与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效。其中取得专业监理工程师合格证需同时通过监理概论、合同管理以及工程经济或专业(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任意一科,取得监理工程师合格证需同时通过监理概论、合同管理、工程经济、专业(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任意一科以及综合考试。
(二)报考者单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达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其相应科目的成绩予以记录。
七、考生需要周知的其它事宜
(一)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打印报名表,并按规定盖审核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材料,到现场受理单位报名;报考材料包括:网上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1套。
(二)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具体要求为:(1)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照,要求人像清晰,不得带墨镜;(2)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无边框;(3)照片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30-50kb;(4)照片尺寸:宽×高=3.5厘米×4.5厘米。
(三)仅进行网络报名而未进行现场报名、或现场报名时经审查不合格者,报名无效。
(四)考生应对个人报名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对其获得合格证书造成影响的,由考生个人负责。考生报名资料或相关证件存在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自通报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
(五)审核结束后将在区质监机构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10天。对经查实存在报名资料或证件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区内通报;情节严重的,将通报考生所在的单位,并将有关行为纳入监理信用评价。相关通报将同时报送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
(六)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须交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考生在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格式由部统一制定,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件号、准考证号、电子照片、报考专业、考点及地址、考场号、座位号、各科目考试时间、考生须知等。
(八)其它有关考试详细内容和注意事项请浏览部质监局网站(http://zjz.mot.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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