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公告(第二号)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服务社会、服务考生,现就2015年市本级及海曙、江东、江北三区部分职业(工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鉴定计划安排公告如下:
维修电工、
育婴师、数控车工、服装制作工、中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中式面点师、计算机操作员、保育员、工具钳工、计算机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模具设计师、养老护理员、汽车修理工、数控铣工、焊工等17个职业(工种)的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月份
|
理论考试日期
|
月份
|
理论考试日期
|
1月
|
1月25日(周日)
|
7月
|
7月25日(周六)
|
2月
|
因春节假期不安排
|
8月
|
8月29日(周六)
|
3月
|
3月28日(周六)
|
9月
|
9月19日(周六)
|
4月
|
4月25日(周六)
|
10月
|
10月24日(周六)
|
5月
|
5月30日(周六)
|
11月
|
11月28日(周六)
|
6月
|
6月27日(周六)
|
12月
|
12月26日(周六)
|
理论考试时间:8:30—9:30。操作技能考核一般安排在理论考试之后,具体时间由市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安排。
培训机构和考生可根据上述时间安排,前往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报名并参加鉴定。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受理的鉴定职业(工种)范围查询见以下网址:http://www.nbosta.org.cn/cxzj/jdjg.jsp
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5年1月14日
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