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山西省2015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2015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5]22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9日 下午 14:00—16:30 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
9月20日 上午 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
下午 14:00—17:00 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
二、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规定执行。资格审核部门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一、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条件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第五条规定: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成绩管理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3个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5月12日至5月26日
现场资格审核:5月25日至5月28日
网上交费:6月2日至6月8日
准考证打印:9月11日至9月17日
成绩查询:11月21日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发票领取:需领取交费票据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4日至9月18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地址: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室)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流程
本次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以下简称审核部门)负责。考点设在太原市。
报考人员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的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注册用户、上传照片、填报信息、信息确认、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现场资格审核、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已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无需重新注册,直接报名即可。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选择省份时须选择“山西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试文件并遵守报名协议,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成功表明已完成本次报名。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报名网站提供的证件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曾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成功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须上传照片,填报并确认信息,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考信息,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任何信息不得修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资格审核及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工作年限及从业年限证明(见附件)各一份(以下简称报名资料)到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36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外,还需携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60号)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
报名费:每人10元;
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每人每科58元;测绘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5元;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交费,否则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七、有关要求
1.参加考试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个人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该执业资格。如已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则依法注销执业资格证书。对于从业证明不实的,将追究出具证明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它
有关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等方面的问题由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联系人:苏水龙 联系电话:0351—4038724;
有关考试网上报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9662;
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067。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