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5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宁通管〔2015〕104号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5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5〕27号)、《关于印发2015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信教〔2015〕26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0号)的规定,定于2015年9月19日进行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专业分类
(一)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水平考试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两门课程,其中《通信专业实务》不分专业。
(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和《通信专业实务》两门课程,其中《通信专业实务》分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五个专业类别(分类与范围见附件1)。参加申报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相应分类范围,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类别。
二、考试安排
考试定于2015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下午14:00—17:00通信专业实务。
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均分2个半天进行。《通信专业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通信专业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考试地点及有关考场规则以准考证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计算机及通信类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计算机及通信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计算机及通信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计算机及通信类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计算机及通信类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计算机及通信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15年通信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网站http://jnjd.nxca.gov.cn/ ,点击“职称考试报名”进入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网站。
(二)报名时间
考生应在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7月30日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1.填写报名信息。进入报名网站,点击考生入口至用户登录界面。曾经注册过的考生可以用原有的登录邮箱及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新用户须注册后方可登录。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必须填写与身份证姓名一致的姓名及有关信息,如有不符或虚假,将无法参加考试或在资格审核时无法通过审核。
2.资格审核。2015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打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上“网报号”及“校验码”电话告知宁夏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3.缴费方式。审核通过后,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
4.缴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初级综合能力70元,专业实务240元,合计340元,中级综合能力70元,专业实务350元,合计420元。
(四)考试前5天,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须知”中查看打印准考证时间等考试信息。
五、其他事项
1.成绩确认。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2015年年底前在报名网站以注册时的用户名及密码查询自已的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为准。此成绩当年有效,且综合能力与专业实务同时达到或超过合格标准方能认定考试合格。
2.证书。以上考试全部成绩合格并通过现场材料审核人员,将颁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共同发文,通知到有关单位。
3.考试成绩公布后,考试合格的考生携带以下资料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4.现场审核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小2寸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单位,用于制作证书;
(3)本人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管理部门公章);
(4)本人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由初级晋升中级参加水平考试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申报初级和直接申报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以上所需复印件以A4纸大小为准。
注:考试合格的考生如资料审核不通过,则视为成绩无效。
联系人:李娜
资格审核电话:(0951)6198672 18909596313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1号信通大厦1514室
附件:1.初、中级通信工程师的分类与范围
2.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15年5月27日
附件1:初、中级通信工程师的分类与范围
一、传输与接入技术(包括从事有线通信工程人员、无线通信工程人员、移动通信工程人员)
1.有线通信工程人员:从事明线、电缆、载波、光缆等通信传输系统及工程、用户接入网传输系统以及有线电视传输及相应传输监控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电磁兼容和三防(防雷、防蚀、防强电)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2.无线通信工程人员:从事长波、中波、短波、超短波通信等传输系统工程与微波接力(或中继)通信、卫星通信、散射通信和无线电定位、导航、测定、测向、探测等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以及无线电频谱使用、开发、规划管理、电磁兼容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3.移动通信工程人员:从事无线寻呼系统、移动通信系统、集群通信系统、公众无绳电话系统、卫星移动通信系统、移动数据通信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电磁兼容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交换技术(包括从事有线交换及无线交换技术人员、电信网络工程人员)
1.交换技术工程人员:固定电话交换、移动电话交换、话音信息平台、ATM和IP交换、智能网系统及信令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2.电信网络工程人员:从事电信网络(电话网、数据网、接入网、移动通信网、信令网、同步网以及电信管理网等)的技术体制、技术标准的制定,电信网计量测试、网络的规划设计及网络管理(包括计费)与监控、电信网络软科学课题研究等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互联网技术(数据通信工程技术人员、计算机网络工程人员)
1.数据通信工程人员:从事公众电报与用户电报、会议电视系统、可视电话系统、多媒体通信、电视传输系统、数据传输与交换、信息处理系统、计算机通信、数据通信业务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维护运营、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2.计算机网络工程人员:从事计算机网络的技术体制、技术标准的制定,网络的规划设计及网络管理与监控、软科学课题研究等科研、开发、规划、设计、测试、维护运行、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四、设备环境
从事通信电源系统、自备发电机、通信专用不间断电源(UPS)等电源设备及相应的监控系统等方面的科研、开发、规划、设计、生产、建设、运行、维护、系统集成、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五、终端与业务
从事通信市场策划、开拓、销售、市场分析,为客户提供服务和解决方案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附件2
2014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201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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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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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00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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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7:00通信专业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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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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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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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7:00 通信专业实务
(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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