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5〕43号),文件规定:“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增设珠宝评估专业,其资格名称为资产评估师(珠宝)。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经济法》、《珠宝鉴定与分级》、《珠宝评估方法》和《珠宝评估案例分析》5个科目。其中《资产评估》和《经济法》2个科目纳入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珠宝鉴定与分级》科目纳入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资格统一考试;《珠宝评估方法》和《珠宝评估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该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政府对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的管理进入了新阶段,也掀开了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管理的新篇章。
目前,新政策下的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职业资格的考试收费办法尚未出台,因此原计划于2015年下半年举办的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即《珠宝评估方法》和《珠宝评估案例分析》)将推迟到2016年,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后续相关消息将及时在中评协珠宝评估专委会网站(www.cas-gjac.org)发布,请大家随时关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