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 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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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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