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考发〔2016〕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7〕5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24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测绘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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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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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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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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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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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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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绘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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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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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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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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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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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绘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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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测绘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其余2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或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当事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该软件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址:www.cpta.com.cn,下同)下载。
	 
	  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5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
	 
	  (一)“老考生”须于2016年6月28日至7月12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新考生”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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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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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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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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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28日-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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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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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录网报平台,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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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印报名表承诺签名并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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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使用A4纸打印《2016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3.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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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4日-7月5日
					 
						 
					 
						(9:00-12:00;
					 
						 
					 
						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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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资格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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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相关材料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
					 
						 
					 
						审核点名称: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
					 
						 
					 
						审核点地址: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
					 
						 
					 
						电话:63808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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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6日-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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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审核
					 
						 
					 
						状态及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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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报平台查询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
					 |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证明均为原件。
	 
	  (三)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须于2016年7月12日前再次登录网报平台,确认本人报考信息、级别和科目准确无误,并且缴费状态为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9月20日至2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12月26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到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科目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7元。
	 
	  (二)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rbj.gov.cn/bjpta)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四)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请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881412)。
	 
	  (五)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六)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七)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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