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16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6〕6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9月24日
上午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5:00 通信专业实务(初、中级)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6月13日9:00—22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14日—2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6月28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9日9:00-23日17:00。
全省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6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0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附件2,摘录),均可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考试科目
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均设《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其中,《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为客观题型,《通信专业实务》为主观题型。中级考试《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应试人员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通信专业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四、报名办法
(一)
老应试人员(即2015年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将作为应试人员的登陆标识,必须牢记)。
2.网上缴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且核实上一年度档案号无误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应试人员页面进行缴费并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
2.现场资格审查。
实行分级负责。设区市资格审查由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给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给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无须重新备案,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应试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应试人员学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3)。
3.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报名无效。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应试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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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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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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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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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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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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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考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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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2. 通信专业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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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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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交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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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2. 通信专业实务(交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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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传输与接入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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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2. 通信专业实务(传输与接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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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终端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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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2. 通信专业实务(终端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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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互联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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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2. 通信专业实务(互联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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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设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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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2. 通信专业实务(设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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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收费
按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2〕1294号)的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0元。
七、其他事项
(一)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二)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附件:1.2016年度江西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2.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6年度江西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6月13日9:00—
22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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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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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23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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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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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确认成功至
6月28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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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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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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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工信部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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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午9:00—
23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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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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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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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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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5:00
通信专业实务(初、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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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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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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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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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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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考试: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附件3
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根据贯彻《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要求,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学历须按下列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1、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3.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4.查询认证情况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未经查询认证学历一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