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8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对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指导、监督。资格审查由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详见第六条第(一)款第2项、第(二)款第2项),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资格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房地产
估价师
房地产
估价师
|
10月15日
10月15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10月16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考生自备需使用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考条件
符合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的文件规定,即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七)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五、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8月11日
六、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首次报考考生报名方法
1.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系统(http://60.208.22.58:8080/pis/),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注:建议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
2.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个人信息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和盖章。申报考生持《个人信息表》及有关材料到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点: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联系电话:66205911,联系人:勒亮)。
在办理上述资格审核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⑵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房地产估价实务的资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7月28日至8月11日期间,持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信息表》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处柜台(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65375001)进行报名确认,并使用“银联在线支付”(银联客服电话:95534转6)网上缴费。可浏览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职称考试——>考试动态栏目(关于报名缴费情况说明)。咨询电话:65375001 65339752。
(二)非首次报名考生报名方法
由于采用了新的报名系统,非首次报名考生也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报名程序为:
1.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系统(http://60.208.22.58:8080/pis/),以本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注:建议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
2.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个人信息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和盖章。申报考生持《个人信息表》及有关材料到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点: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联系电话:66205911,联系人:勒亮)。
在办理上述资格审核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⑵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房地产估价实务的资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7月27日至8月11日期间,持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信息表》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处柜台(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65375001)进行报名确认,并使用“银联在线支付”(银联客服电话:95534转6)网上缴费。可浏览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职称考试——>考试动态栏目(关于报名缴费情况说明)。咨询电话:65375001 65339752。
七、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请于2016年10月10日至15日登录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系统(http://60.208.22.58:8080/pis/)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应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考试收费
按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的有关规定: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8元/人·科。
九、考试成绩的查询及证书的发放
考试成绩查询、证书的发放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公告为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