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在汕头考区报名且全科考试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的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资料时间、地点:
1、2016年9月8-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联系电话:0754-88329783。
二、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及表格下载
请参照省局公告《关于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报名表》、《承诺书》(附件1)由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A4纸打印,送审时加盖单位公章;送审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本人签名,考试机构留存。
报名时没有打印报名表或报名表遗失的,可以点这里补打印
三、其他事项
本次提交材料属预审,请广大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标准。如今年的合格标准分数线高于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的,不合格考生的材料不予报送且不退回考生;低于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的,我办另行公告通知考生。
广大考生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审核材料。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本项考试提供合格证书邮政速递便民服务。审核期间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将到现场设置服务点,考生可自愿选择办理证书单程寄达业务并承担费用,即可享受证书速递到家服务,不必来回奔波。
附件:1.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考生报考承诺书
3.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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