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西省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有关人员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审查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单位须出具报考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的要求,近期拟对2016年成绩合格的“老考生”(即2016年未进行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缴交养老保险情况的审查(名单附后),缴交养老保险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有关事项
(一)时间:2016年 10月10日至10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休息日除外)。
(二)地点: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办事大厅。
(三)办理:由单位统一办理。
二、单位提供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一份及《拟审查人员总表》;
2、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3、报考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企业单位)或《工资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2份(备原件)。
附件: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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