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及程序
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8月21日至8月30日17:00止;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28日至9月1日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21日至9月4日17:00止。
(二)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此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1.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证件照片,完成注册。(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报考人员冲洗两张与报名同一底版二寸彩色照片备用,考试通过后办证使用。
3.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4..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考生不填。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资格审核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
1.报考人员情况界定:参加过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人员为“老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识别,只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及缴费确认;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经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注:网报档案库是全国统一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大厦4楼027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电话:029-87283010转2号键咨询考试科。
3.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材料:
(1)《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若出现难以辨别的学历证书时,报考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学籍档案或教育部门的有关学历认证报告;
(4)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见附件3);
(5)符合免试1个科目和2个科目的考生,按要求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审核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对该单位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取消该单位工作人员下一年度的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和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同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可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删除原报考信息重新报名,并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报考人员放弃考试资格。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7元标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取。
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20日前(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大厅开取发票,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
(六)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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