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2017年河南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人社办[2017]79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7﹞43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河南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通信专业实务
(二)考试地点:郑州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共设2个科目,即:《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其中中级《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共5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二、报名条件
河南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号)要求执行: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它工程类专业或学位,其从事通信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通信工程类相近专业:
计算机、电子、软件、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通信、电子工程、无线通信、数据及多媒体、计算机应用、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三、获得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通信专业综合能力》、《通信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并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方可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2017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后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9:00至7月23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考生要妥善保管《报名表》,以备考后资格审查使用。
(二)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
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站(http://www.txks.org.cn),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照片上传成功后用A4纸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一份交资格审查部门,一份本人留存。
2、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8月1日9:00至8月14日17:00。根据豫发改收费﹝2012﹞1138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70元/人/科,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8月28日-9月1日凭身份证到河南省通信管理局512室领取发票,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2017年度河南省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3、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9月18日9:00至9月23日9:00。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站(http://www.txks.org.cn),进入“考生报名”栏目打印准考证(A4纸),并按准考证要求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要求,将考试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试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当年当次考试成绩;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过文件并录入“河南职称网”证书查询系统。
考后资格审查时间: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进行。考生可登陆“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站(http://www.tx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登陆河南省通信管理局(http://www.hca.gov.cn)“通信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初中级职业水平考试”专栏关注资格后审的相关通知要求。
考后资格审查程序: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资料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条件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7年度河南省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由省通信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联合审核。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
(2)《2017年度河南省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3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通信管理局、报考单位分别留存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部门要加强对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2017年度报名管理首次实行资格后审,各相关单位要把政策宣讲到位,减少考生报名的盲目性。后期的资格审查要坚持原则,严把标准,切实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要认真、细心,各地、各单位在采集和汇总考生信息时要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用书
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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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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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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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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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115-356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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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与实务(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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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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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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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115-35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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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与实务——设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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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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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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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115-35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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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与实务——终端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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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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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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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115-358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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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与实务——互联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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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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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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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115-358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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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与实务——传输与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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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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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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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115-35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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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专业综合能力与实务——交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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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
|
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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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用书请自行购买。
附件:2017年度河南省通信专业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