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的通知
中估协发〔2020〕36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即日起组织开展2021年度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活动计划申报,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计划报送工作。各有关单位申报的继续教育活动计划应明确承办单位、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地点、天数、主要内容、培训形式等。
中估协在审核、汇总报送继续教育活动计划的基础上,发布《2021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活动计划》。未列入《2021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活动计划》的继续教育活动,原则上不核定继续教育学时。
2021年度继续教育计划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5日,具体申报要求参见附件。
中估协教育培训部联系方式如下:
李雨鸣 010-62115107;蒯秀华 010-66561586。
附件:2021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活动申报指南
2020年12月7日
来源: http://www.creva.org.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5&id=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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