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局、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测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6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5日至2011年2月16日。
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4月16-17日举行。
4月16日 下午2:00-4:30 考测绘综合能力
4月17日 上午8:30-11:00 考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2:00-5:00 考测绘案例分析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1年4月12日起至4月15日止(逾期未打印,视为放弃)。
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符合上述条件也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程序
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
(一)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规定时间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测绘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规划局成都市测绘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并签字和加盖公章(地址:成都市五丁路2号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大楼632室,联系人:刘敏、何立,联系电话:83185140),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登记表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248。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60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的规定,《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8元;《测绘案例分析》每人75元。
五、注意事项
《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测绘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