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1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要求,考试成绩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二)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221.208.247.71/webregister/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可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然后由单位统一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25日- 3月10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大庆考区。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为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点击查看新单位编码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3月1日- 3月11日(节假日休息)。考生的报名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携带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在网上打印的两张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打印查档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所在设计单位出具的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一份。
在外省市参加往年度考试且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大厦2楼。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11年3月1日-3月11日。按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报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三、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1年4月28日-5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1年5月6日前与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三)参加作图题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作图板。作图所用草图纸由考试组织部门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考生须按照“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4)要求参加考试。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1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整体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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