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棉花质量检验师工作机构:
2012年对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12年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课程安排
2012年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培训为两项内容:一是集中面授、观摩与检验技术交流共为24学时(3天);二是在自学的基础上,个人(学员)撰写一篇棉花质量检验技术文章(不少于1200字),撰写技术文章课程为8学时(1天),自学课程为8学时(1天)。学员撰写的棉花质量检验技术文章,须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前完成,在报到时提交。培训期间,全国棉师办与承担培训工作的单位将组织专业人士对文章进行等次评定。实际操作考核成绩与棉花质量检验技术文章等次,为核发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的依据。详细安排与课程要求见附件1。
二、培训主要对象
1.注册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也未取得可视为继续教育累计学时证明),需要按时再次延续注册的人员。注册人员名单见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38号公告或登陆中国纤维检验局网站查询。
2.注册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也未取得可视为继续教育累计学时证明),需要按时再次延续注册的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参加2012年的继续教育培训。注册人员名单见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第54号公告或登陆中国纤维检验局网站查询。
3. 其他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也可根据个人的情况,报名参加2012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对参加培训学员的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可根据各人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确定参加培训的地点,报到时,需携带《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及1张1寸免冠正面相片,并提交独自撰写完成的技术文章。
2.参加培训的学员在进行实际操作考核时,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考核内容。
四、对承办培训工作机构的要求
1.参加培训学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可向参加培训的学员提供食宿、交通方面的服务,但不得组织学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以外的任何活动。
2.各承办机构除收取学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3.各承办机构要确保参加培训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五、请各省级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工作机构将以上内容通知到每一位需要参加培训的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本通知的内容亦可登陆中国纤维检验局网站进行查询。
附件:1.2012年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课程安排表
2.各地预计参加培训人员统计汇总表
3.2012年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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