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9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勘察设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
2、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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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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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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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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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案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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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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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 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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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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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 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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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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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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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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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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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 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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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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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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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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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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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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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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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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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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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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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气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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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输变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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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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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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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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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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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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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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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化工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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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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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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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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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环保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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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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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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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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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土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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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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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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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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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与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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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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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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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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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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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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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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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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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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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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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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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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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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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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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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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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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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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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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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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时间:2012年6月11日-29日(节假日除外)。
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员2011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1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附件3中必须填明证书编号,并区分专业,按证书编号升序排列。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办理资格证书。
附件:1.
2011年度勘察设计执业资格考试及基础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doc
2.
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doc
3.
2011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doc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注:领取2011年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时只需携带准考证或身份证,无须携带附件2、3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