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摘自(国人部发[2005]56号)文件
第二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 略……。
第四条 符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八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详见参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第六条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
专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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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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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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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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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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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农业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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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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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环境学
生态学与环境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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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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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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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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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与农业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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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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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区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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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近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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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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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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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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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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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与动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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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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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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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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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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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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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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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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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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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设备与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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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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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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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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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及制造
流体传动及控制
设备工程与管理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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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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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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