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注册化工工程师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3日。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2年7月13日17:00。报名网站: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2〕5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9:00-7月13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登录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进行网上交费。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2年7月13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在2012年7月24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成绩合格人员的复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报送省人事考试局。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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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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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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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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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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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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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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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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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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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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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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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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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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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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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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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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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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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和往年相同,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录网站(www.gdkszx.com.cn),在首页右上角“考试规定”栏目内查询有关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放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号)要求,为便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报考专业考试,从2010年起对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发放成绩合格通知单,该通知单作为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审核的必备材料。2010年前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按原有途径在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外省基础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供所在省考试机构盖章的成绩合格转出证明。请各地市考试管理机构做好相应审核工作。
(三)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2年年底。
四、考试方式
(一)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各考点配发,考后收回。
(四)《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各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考试成绩无效。
五、其他
(一)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将加强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抽查和监督指导,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9月10日9:00-9月14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四)证书发放方式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五)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152号文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60元/科,专业考试130元/科。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六)考试用书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的有关信息。
(七)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报名时请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将本文件的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及时印发给考生,考生也可自行登录网站(www.pqrc.org.cn)下载。
附件:
1、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专业案例考试及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
3、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7、2012年度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7、注册化工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20、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2012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附件2
报名发证登记表2
2012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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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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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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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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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大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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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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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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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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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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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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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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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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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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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证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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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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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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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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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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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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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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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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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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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止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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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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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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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
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
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
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
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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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审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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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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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管
理
机
构
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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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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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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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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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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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与
发
证
机
构
审
核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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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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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 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