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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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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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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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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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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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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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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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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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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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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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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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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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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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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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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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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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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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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
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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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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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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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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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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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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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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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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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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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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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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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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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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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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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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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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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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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案例考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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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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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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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案例考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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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方式
(一)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各考点配发,考后收回。
(三)《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考试成绩无效。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深圳设分考场,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9月10日9:00-9月14日17:00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hz.gdkszx.com.cn/)通知。
(四)收费
1.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规定,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2.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2〕419号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130元。
3.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286号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89元/科,专业考试95元/科;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60元/科;专业考试130元/科。
附件:1.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新旧专业对应表
4.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5.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6.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7.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8.2012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更新
附件1
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
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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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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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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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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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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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迟毕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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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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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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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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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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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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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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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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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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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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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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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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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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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
近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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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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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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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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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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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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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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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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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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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工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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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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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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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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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二、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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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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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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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或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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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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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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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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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迟毕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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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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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迟毕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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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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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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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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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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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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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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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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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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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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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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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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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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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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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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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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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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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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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毕业
|
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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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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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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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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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07年
|
8年
|
1989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06年
|
9年
|
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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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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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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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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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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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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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工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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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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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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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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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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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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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三、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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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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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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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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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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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迟毕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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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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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与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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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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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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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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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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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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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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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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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05年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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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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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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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06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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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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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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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具 备
规定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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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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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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