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45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日、21日举行。
二、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年。
三、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至8月3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2份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相关内容核实无误并加盖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并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管理科初审盖章后,于2012年8月3日前到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职称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对于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可通过所属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另外,考生所填报信息用于发放准考证和通知单,一定要准确,须在报名单位后面加上主管单位或所属区县的名字。如: **公司(**县区)、**公司(**局)等,上传照片一定要清晰。填写不清者将不予报名审核。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1996年8月26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四、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五、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七、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2元,其他各科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7元)。
八、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2009年新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九、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