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受聘承担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工作。
•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指导、监督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的实施工作。中国投资协会具体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的组织实施。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
•为规范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增强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员素质,经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受聘承担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工作。
考试科目
•考试设置《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前一年年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1、2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参考:2012年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报名流程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报名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申请人凭准考证及有关证明,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二季度,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首次考试定于2006年举行。
•2013年投资项目管理师师考试时间为5月11、12日。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1日 上午8:0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下午14:00——17:00 宏观经济政策
5月12日 上午8:00——11:3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下午14:00——17:0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考试形式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题型分析
•《宏观经济政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分析计算题。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题。
成绩查询
•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成绩查询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开始!成绩查询方式一般为网上查询。参考:2012年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成绩查询信息汇总>>
合格标准
•考试合格标准一般为各科目试卷满分的60%,2012年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考试科目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宏观经济政策 150 9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150 9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150 9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150 90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国投资协会颁发的由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中国投资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受聘承担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工作。
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一般在考生当地公布成绩1个月后发放,具体时间视各地情况而略有不同。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合格的,由中国投资协会颁发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中国投资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证书登记
•第十条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管理。
•第十一条 中国投资协会负责登记的具体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登记情况。
•第十二条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或在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中国投资协会取消登记,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