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各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合格标准均为60分。
人社厅发〔2012〕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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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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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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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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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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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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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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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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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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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31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报考科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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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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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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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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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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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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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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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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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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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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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