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将于5月11、12日举行。2013年邯郸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8日至30日;现场资格审查和交费时间:2013年1月31日至2月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是自5月6日起至考试开始。
邯人考〔2012〕35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省部属驻邯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67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于2013年5月11日、12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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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下午 2:00-5:00 宏观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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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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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下午 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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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及相关事宜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相关事宜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三、报名工作
2013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3年1月8日至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最晚于1月30日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主管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交费:2013年1月31日至2月1日,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217室)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收费工作。
1、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单位报名汇总表(附件1)一份;
②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③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准考证打印: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5月6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收费及教材征订
根据发改价格[2008]2666号、发改价格〔2012〕328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考务费每人每科6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8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考务费每人每科7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4元),报名费每人10元。
2013年考试仍采用2011年版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相关事宜请与中国投资协会认证部联系。
五、考生须知
1、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设4个科目,分别是《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其中《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考生应考时务必注意: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③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3、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4、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5、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